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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上午离婚 中午强奸前妻 被判3年
2012-01-12 21:16:00 来源:张党伟
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:被告人牟某某违背妇女意志,强行与前妻发生性关系,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。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,同被害人之前具有特殊身份关系,被害人又对被告人表示谅解,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。
律师评案:
强奸案属于公訴案件,公安机关一旦立了案,并查实行為人有犯罪事實的,即使受害人不再要求追究對方,也不能撤案。法律是无情的。马光強奸的罪名已成立,应当追究其刑事責任,但可以从轻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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